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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具本校正式學籍(不含延修生及在職專班學生)且前一學期未領取本獎助學金之經濟及文化不利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者:

(一)在校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

(二)前一學期無懲戒處分紀錄。

二、獎助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學期名額至多10名,每名20,000元,車輛工程系保障名額3名,其他各系保障名額1名,如各系每學期申請名額不足時,得釋出名額至其他系科。由本校學生事務處進行初審,排定初審順位後,將資料送本校學生獎助學金評審委員會審查。

三、應繳資料:

(一)申請表。

(二)前一學期成績單(含班排名)。

(三)前一學期獎懲紀錄證明。

(四)自傳。

(五)導師或主任推薦函。

(六)全戶戶籍謄本。

(七)家境清寒證明(包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等擇一身份檢附證明)。

四、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5年10月23日(五)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五、承辦單位/人員:學生事務處體課組 陳姿綺助理(分機:1533)。

六、體課組辦公室位置:樸華樓一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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