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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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職掌 |
王 姵 蓁 老 師 |
一、各項評鑑宿舍業務綜整。 二、住宿申請作業(新生申請工作分配、床位安排、住宿意願調查、住宿費催繳通知等)。 三、退宿申請作業(住宿費、保證金退費申請等)。 四、住宿保證金退款申請作業(清潔費扣款、大燈未關扣款等)。 五、住宿費減免申請作業。 六、自治幹部選、訓、用及自治幹部會議。 七、宿舍自治會幹部工讀金申請。 八、宿舍自治會幹部校外社區服務。 九、本校生寒暑假住宿申請作業(調查、寢室安排、進住、離宿檢查等)。 十、協助宿舍設備修繕報修作業。 十一、校外人士寒暑假住宿申請作業(接洽、進住、寢室安排、離宿檢查等)。 十二、進住、離宿作業規劃、工作分配。 十三、住宿費減免學生環境打掃督導(約談、家長連繫、懲處等)。 十四、新生啣接、補救教學住宿規劃安排。 十五、宿舍各項規定、辦法修訂作業。 十六、臨時交辦事項。 |
徐 暐 智 老 師 |
一、宿舍門禁規劃、執行、檢查(含寒暑假期間整潔維護規劃、留宿人員點名、門禁等規劃、執行)。 二、夜間點名未到(未請假晚歸、未歸)學生處理(約談、家長連繫、懲處等)。 三、宿舍各項活動督導暨訓輔活動規劃與經費結報。 四、宿舍網頁維護。 五、宿舍財產保管。 六、協助各項評鑑宿舍業務綜整。 七、宿舍各項活動督導暨訓輔活動規劃與經費結報。 八、社團評鑑業務督導。 九、住宿生常規說明(第一學期)。 十、協助住宿費減免學生環境打掃督導。 十一、宿舍設備修繕聯繫與管制(含寒暑假離宿時寢室檢查、清潔工作、問題彙整、設備修繕)。 十二、住宿輔導委員會(每學期一次) 十三、宿舍修繕費用結報。 十四、臨時交辦事項。 |
林 慧 如 老 師 |
1、協助宿舍門禁規劃、執行、檢查(含寒暑假期間整潔維護規劃、留宿人員點名、門禁等規劃、執行)。 10、協助住宿費減免學生環境打掃督導(約談、家長連繫、懲處等)。 11、協助宿舍設備修繕聯繫與管制(含寒暑假離宿時寢室檢查、清潔工作、問題彙整、設備修繕)。 |
宿舍自治會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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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職掌 |
陳 成 棋 |
一、傳達校令及規定並執行生活輔導組及宿舍輔導老師交辦之學生宿舍各項事宜。 二、接受宿舍輔導老師(教官)之輔導,並定期召開宿舍幹部會議、室長會議,以聯繫協調交辦事宜執行之。 三、協助辦理宿舍開放、關閉各項事宜。 四、協助辦理宿舍住宿同學床位安排、清查及修繕事宜。 五、督導宿舍服務台勤務。 六、適時反映住宿同學意見。 七、特殊問題及偶發事件之報告與協助處理。 八、負責籌訂並督導執行宿舍生活公約。 九、督導各樓長執行交辦事項並進行考核。 十、督導自治會各組事務。 十一、兼任6樓樓長職務。 十二、臨時交辦事項。 |
宿舍自治會副會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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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工作職掌 |
賴 奕 維 |
(一)協助會長執行生活輔導組、宿舍輔導老師交辦及宿舍幹部會議所決議之學生宿舍各項事宜 (二)會長無法行使職權時,代理會長職務。 (三)執行輔導老師及會長臨時交辦事項。 |
宿舍自治會各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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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職稱 |
工作職掌 |
張 宏 吉 |
維 安 長 |
一、門禁卡機和監視器維護管理。 二、維修問題管理和通知廠商修理。 三、住校生網路問題技術支援與協調。 |
活 動 長 |
一、推動、辦理本會所舉辦之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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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憶 慈 |
文 書 長 |
一、負責本會之所有文書處理、建檔及彙整工作。 二、編製宿舍所發行之刊物。 三、協助文康室書刊、雜誌採購,圖書館期刊獲得及整理。 四、其他相關事項。 |
各樓層區長
2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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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張嘉峰 |
2001房-2016房(20區) |
陳保丞 |
2101房-2116房(21區) |
3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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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邱鈞漢 |
3101房-3116房(31區) |
3001房-3016房(30區) |
4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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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劉品慈 |
4001房-4016房(40區) |
王子濬 |
4101房-4116房(41區) |
5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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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陳品伶 |
5001房-5016房(50區) |
林彥旭 |
5101房-5116房(51區) |
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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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李昀薏 |
6001房-6016房(60區) |
賴奕維 |
6101房-6116房(61區) |
7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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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管理區域 |
李桂榕 |
7001房-7016房(70區) |
陳成棋 |
7101房-7116房(71區) |
區 長 職 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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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長 職 責 |
一、執行宿舍輔導老師、會長、樓長交辦之學生宿舍自治各項事宜。 二、接受宿舍輔導老師之輔導,並準時參加宿舍之各項會議。 三、協助辦理宿舍進住各項事宜。 四、負責每晚11:00 分晚點名。 五、晚點名不在學生聯繫及通報。 六、負責該樓層公共設施、器材之報修。 七、協助樓層水電能源管制。 八、負責督導樓層公共區域清潔。 九、適時反映住宿同學意見。 十、特殊問題及偶發事件之報告與協助處理。 十一負責籌訂並督導執行宿舍生活公約。 十二負責期末寢室離舍檢查工作。 十三執行輔導老師、會長、樓長臨時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