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本校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之在籍學生。
(二)家庭各類年所得合計在70萬以下,採計學生、父親及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另已婚者採計學生及配偶。
(三)學籍變動(含轉、休、退學、遭開除學籍或退出產學攜手合作計畫專班等其他情形)等未完成學期學業者,不予核發。
二、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學生本人及關係人(父親、母親、已婚者含配偶或因法律行為而產生之其他法定監護人)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記事欄不得省略)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記事欄不得省略)。
(三)若父母離異或有其他特殊困難事由不須列計經濟條件者,需再提交「不列計年所得切結書」。
(四)未曾提供銀行轉帳同意書至本校者,請再行提交本校學生銀行轉帳同意書至樸華樓4樓出納組。
※上述(一)、(二)為必要繳交文件;(三)有特殊需求不採計某方經濟條件者再自行提交;(四)僅未繳交過銀行轉帳資料至本校者才需要繳交。
三、獎助內容:每學期提出申請,符合資格者核發20,000元。
四、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2日(五)17:00止,請將相關申請文件繳交至樸華樓1樓體育與課外活動組,逾期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