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
(一)系統開放時間:自08月17日(一)起至10月11日(日)23:59止,逾期不再開放系統申請。
(二)紙本繳件時間:自08月17日(日)起至10月12日(一)21:00止,逾期只開放補件。
二、補助金額:
(一)「碩博士班」:
1.「級距一:年所得30萬以下」:3.5萬。
2.「級距二:年所得超過30萬~40萬以下」:2.7萬。
3.「級距三:年所得超過40萬~50萬以下」:2.2萬。
4.「級距四:年所得超過50萬~60萬以下」:1.7萬。
5.「級距五:年所得超過60萬~70萬以下」:1.2萬。
(二)「學士班及專科班(含二專及五專後2年)」:搭配「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行政院減免學雜費」,再依照學生家庭年所得進行費用補助,最高補助至學生該學期學雜費之總額。
1.「級距一:家庭年所得70萬以下」:2萬。
2.「級距二:家庭年所得70萬~90萬」:1.5萬。
三、休學學生於下學期復學之補助:學生於115學年度第1學期休學,但會於第2學期復學且完成學業者,可提出申請,資格通過後核發1/2補助金額;惟須於第1學期提出申請(申請作業期間內)並繳交相關資料,以備教育部審核,未於規定之作業期限內提出申請者,無法補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