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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特製作「電子煙與加熱菸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簡報,內容包含電子煙與加熱菸之法令規定、產品簡介、外觀辨識及差異比較等。
 請教職員工生共同認識新興菸品之危害,建立正確拒菸觀念,營造健康無菸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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