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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加對象:社會人士及全國大專院校、高中、國中、國小之學生均可參加。

二、題目:自訂(以關懷癲癇相關題目為主)。

三、甄選方式: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評選。

四、截止日期及送件方式:

(一)即日起至114年12月20日(星期六)。(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e-mail以收到該會回覆信函為準)

(二)郵寄:請將“報名表”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郵寄11217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段201號,台灣癲癇醫學會收。(請註明參加人間有情-關懷癲癇徵文比賽)

E-mail:請將“文章及報名表之word電子檔”寄epil1990@ms36.hinet.net。(主旨:人間有情-關懷癲癇徵文比賽及組別)

(三)作品可個人或集體寄送。

五、參賽分組:(共分八組)

癲癇朋友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成人組(大專以上及社會人士)

社會朋友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成人組(大專以上及社會人士)

六、參考資料請上台灣癲癇醫學會www.epilepsy.org.tw、台灣癲癇之友協會www.epilepsyorg.org.tw台灣兒童伊比力斯協會www.childepi.org.tw查詢、台南癲癇之友協會www.teatn.org.tw查詢。

七、評審結果公告:115年2月10日以前(暫訂),由主辦單位專函通知得獎者,得獎名單同時公布於該學會網站。

八、頒獎日期將專函通知,配合該學會活動進行頒獎。

九、獎金及名額

(一)第一名每組各取一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面,作品集乙本。

(二)第二名每組各取一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面,作品集乙本。

(三)第三名每組各取一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面,作品集乙本。

(四)佳作每組各取三名、每名獎狀乙面,作品集乙本。

十、注意事項

(一)各組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但著作財產權需因應主辦單位展覽展示、出版及推廣等需求,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地域、時間及次數利用,包括︰重製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公開展示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相關文宣品印製發行。

(二)參賽作品須未曾對外發表過,亦不得抄襲或模仿,如違反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由送件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參賽作品原則不予退還。

(四)該組參賽作品未達給獎標準者,該獎項得縮減名額或從缺。

(五)自第十六屆起,為鼓勵及增加社會大眾及病友之參與,各組第一、二、三名之得獎者以三次為限(佳作不在此限),若此後再次參賽且成績達前三名,則給予佳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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