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且具特殊才能優異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音樂、美術、體育、舞蹈、戲劇、數理、語文、電腦、科技、競賽等其他領域才能(以教育部參與之全國性競賽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表現優異者。
(二)主動積極、樂觀進取,家庭願意支持者。
(三)自動自發參與相關競賽,以提升自我能力者。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就讀於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嘉義地區的公私立高中、高職、專科(1-3年級)及公私立國中之在籍(學籍)學生(皆不含進修部)。
三、申請流程
4/30前完成寄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當日下午17:00時前截止逾期不予以收件)資審→訪視→審核→初選→面試(決選)→7/1前公告結果。
四、申請補助期限
本計畫補助以一年為原則,續年須重新提供資料申請並參與簡報(評審團實施面談)。
五、獎助項目及獎助金額(本獎助金區分為獎金與育成金兩部分),而每位學生核撥上限為16萬元整。
(一)決選得主獎助學金:當年度築夢學田計畫每一位決選得主,將提供給每一位得主獎助學金6萬元整。
(二)育成金:為才能學習相關費用(視計畫書申請費用情況,經審核會議後,再予以核定補助項目),當年度計畫期間,若有競賽獲獎、成績優異者,將提供獎勵金給與鼓勵(需附比賽獲獎證明之相關文件影本),相關費用以10萬元為上限。
築夢學田獎金構成說明(合計以16萬元為上限) |
|
築夢學田計畫育成金(上限) |
決選得主獎助學金 |
10萬元(須審核計畫內容) |
6萬元(定額獎金) |
六、申請資料(資料請填寫完整,備齊檢附之文件,否則視為無效件)
(一)填具申請單(至中華大家功德會官網「築夢學田計畫」項下之「下載專區」)。
(二)計畫書乙份(至中華大家功德會官網「築夢學田計畫」項下之「下載專區」)。
(三)老師(單位、指導教師或教練)推薦函(正本)(該會「下載專區」有「導師推薦函」與「推薦函」兩種,兩種擇一或皆附)。
(四)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內影本乙份。
(五)參加競賽證書、獎狀或相關成績證明(影本)。
(六)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須蓋本學期註冊章),或是學校開立之在學証明。
(七)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八)家庭狀況若有相關證明文件(中低收、身心障礙證明...等)。
(九)附比賽得獎作品之照片或光碟影片,可直接寄送至該會email信箱或連結網址,寄送後需來電告知,以免未收到影響個人權利。
(十)確認上述檢附資料完整,並請寄至【408台中市南屯區新富五街425-1號】
七、審核程序
(一)第一階段(初審):由審議委員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資格(未入選者將不另行通知)。
(一)第二階段(訪視):資格審查通過後,該會將派員進行學校或家庭訪視(拒絕訪視者將不列入複審)。
(一)第三階段(複審):申請人需準備5分鐘自我推薦報告(可自備簡報或是能夠展現自我特色之方式實施報告),並由審議委員實施面談10分鐘,每位申請者合計將有15分鐘時間。報告時間將由該會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者該會將酌情補助車馬補助費。
(一)第四階段(決審):由審議委員會進行最終決審,於7/1前公告決審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