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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就讀國內大專院校具正式學籍不含五專前三年)之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不包括延修生、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之學生)。

(三)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操行成績75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以高三上下學期成績為準。

※如成績單上以GPA顯示當學期總分,請協助以學校換算標準換算為百分制成績。

※如學校無操行成績,請列舉其他日常生活表現相關成績或請師長於推薦函內加以說明。

(四)家庭經濟狀況或特殊狀況(符合下列條件其中之一者,並須附上相關證明):

1.家境清寒之邊緣戶。

2.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或特殊情形致家庭經濟困難者。

3.115年度各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

4.115年接受特殊境遇家庭扶助者。

二、名額:500名(主辦單位保留視申請情況不足額錄取或表現優異增額錄取之權利)。

三、金額:一學期總金額為新台幣兩萬五千元,一學年(單學期x2)總金額為新台幣五萬元,一次發放一學年之獎助學金。

四、申請時間

民國115年8月4日(二)~民國115年9月28日(一)23:59前

※9/28(一)23:59截止收件,逾時恕不受理。

五、檢附文件:申請人需於期限內依照申請相關文件項目並依序完成填寫下列文件:

(一)基本資料。

(二)自傳。

(三)家庭成員列表。

(四)家中經濟狀況表(非必填)。

(五)是否有接受相關補助。

(六)114學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七)115學年度在學證明或註冊繳費證明。

(八)身分證正、反面正本。

(九)申請者或家中成員之患病或身心障礙證明正本(有勾選相關欄位者提供)。

(十)115年政府低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政府相關證明文件正本。

(十一)115年第三方公正人士(例:社福單位、村里長、師長等)出具之家庭清寒證明推薦。

(十二)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填)。

(十三)獎助學金申請者注意事項及個人資料同意書暨切結書。

(十四)研究論文主題或預計未來研究計畫(碩、博士生須繳交)

※(十)及(十一)擇一繳交。

六、申請須知

(一)檔案名稱統一命名為「2026鴻海獎學鯨(大學組)_學號_姓名」或「2026鴻海獎學鯨(碩博組)_學號_姓名」。

(二)為響應環保,請勿郵寄紙本資料至該基金會,收到亦不受理。

(三)請至線上表單填寫申請資訊,以利基金會進行複查。※注意:審查期間若認為有必要須面談,請配合該基金會的時間地點準時報到。報名表單下載:https://reurl.cc/aXebQ9

線上報名表單連結:https://www.surveycake.com/s/grg6B

(四)填寫申請表單時,務必使用學校電子郵件投件申請,基金會將以所填寫之信箱作為主要聯繫管道(例:sample@ntu.edu.twsample@mail.fju.edu.tw),凡用個人信箱(Google、Yahoo mail...等)發送申請者,一律視為不合格件,且不另行通知。

七、甄選結果公佈:將於115年11月6日(五)前公告,請自行至該會官網查詢獲獎資訊。

八、獎助學金之頒發

(一)由該會通知獲獎人於指定時間內領取,逾期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獎助學金之發放,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獎助學金並簽領收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所提供之帳戶亦應為申請人本人之帳戶,倘若提供他人帳戶,該會有權利決定是否具有獲獎資格。

(二)獎助學金於民國115年12月4日(五))前一次發放,將匯款至獲獎學生帳戶內。

九、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受補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前一年度之受助姓名、名稱及金額、物品等,得「事先」以「書面方式」向財團法人鴻海教育基金會聲明拒絕該會公開其姓名、名稱及受補助金額、物品等。

十、本人若出席主辦單位(包括鴻海科技集團與關聯企業)舉辦之各項活動(如鴻海慈善嘉年華會接受表揚、研究經驗分享會…等等),同意主辦單位可使用相關活動紀錄之照片及動態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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