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凡設籍臺北市或新北市滿一年以上,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在校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優良,持有前一年度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
二、獎助內容:每名獎助學金新台幣30,000元整,名額至多50名。
三、申請時間:7月1日至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申請表件
(一)使用規定用紙申請書。
(二)本人半身照片二吋貼於申請書上。
(三)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或 戶籍謄本正本。
(四)學校核發前一學年之全年度成績單正本。
(五)自傳需詳述家庭背景及經濟方式與來源。
(六)當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七)市政府核發當年度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證明正本。
※(六)及(七)若為影本需核發單位核章。
※ 申請表件請自行留底恕不退還。
五、評審方式:申請表件完整且符合資格者通過初審,將經由該會教育委員會進行複審,再進行家庭訪視,俟該會決審確定後,以書面及電話通知得獎者。
六、頒發方式:配合該會大型公益活動時公開頒發,請受獎者親自領取並務必全程參與活動。
七、個資使用同意:本人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供財團法人慈暉文教基金會(含將捷集團),於聯繫通知、行政作業、獲獎資訊公告(含官網揭露)及人才招募等特定目的範圍內,依相關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