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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

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學校且具特殊才能優異學生,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音樂、美術、體育、舞蹈、戲劇、數理、語文、電腦、科技、競賽等其他領域才能(以教育部參與之全國性競賽為主,其他未能納入專項者,由評審委員會內討論),表現優異者。

(二)主動積極、樂觀進取,家庭願意支持者。

(三)自動自發參與相關競賽,以提升自我能力者。

二、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就讀於台中、彰化、南投、苗栗、雲林、嘉義地區的公私立高中、高職、專科(1-3年級)、進修部學生(限96年次(含)以後之學生)及公私立國中之在籍(學籍)學生。

三、申請流程

115年6月30日完成收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當日下午17:00時前截止逾期不予收件),資審→訪視→審核→初選→面試(決選)→9/1日前公告結果。

四、申請補助期限

本計畫補助以一年為原則,續年須重新提供資料申請並參與簡報(評審團實施面談)。

五、獎助項目及獎助金額(本獎助金區分為獎金與育成金兩部分),而每位學生核撥上限為16萬元整

(一)決選得主獎助學金:當年度築夢學田計畫每一位決選得主,將提供給每一位得主獎助學金6萬元整,本筆獎助學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二)育成金:為才能學習相關費用(視計畫書申請費用情況,經審核會議後,再予以核定補助項目),相關費用以10萬元為上限。另當年度計畫期間,若有競賽獲獎、成績優異者,將提供獎勵金給予鼓勵(需附比賽獲獎證明之相關文件影本),本筆育成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築夢學田獎金構成說明(合計以16萬元為上限)

築夢學田計畫育成金(須審核計畫內容)

決選得主獎助學金

10萬元(上限)

6萬元(定額獎金)

育成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獎助學金將區分上、下兩學期發送

六、申請資料(資料請填寫完整,備齊檢附之文件,否則視為無效件)

(一)填具申請單(至中華大家功德會官網「築夢學田計畫」項下之「下載專區」)。

(二)計畫書乙份(至中華大家功德會官網「築夢學田計畫」項下之「下載專區」)。

(三)老師(單位、指導教師或教練)推薦函(正本)(該會「下載專區」有「導師推薦函」與「推薦函」兩種,兩種擇一或皆附)。

(四)全戶戶籍謄本3個月內影本乙份。

(五)參加競賽證書、獎狀或相關成績證明(影本)。

(六)在學證明,學生證影本(須蓋本學期註冊章),或是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

(七)個人存摺封面影本。

(八)家庭狀況若有相關證明文件(中低收、身心障礙證明...等,若有則請附上,無則免附)。

(九)附比賽得獎作品之照片或光碟影片,可直接寄送至該會email信箱或連結網址,寄送後需來電告知,以免未收到影響個人權利。

(十)確認上述檢附資料完整,並請寄至【408台中市西屯區惠來路一段117號】

七、審核程序

(一)第一階段(初審):由審議委員會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資格(未入選者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訪視):資格審查通過後,該會將派員進行學校或家庭訪視拒絕訪視者將不列入複審)。

(三)第三階段(複審):審議委員會針對訪視後結果實施審查,經審議後,將分別通知參加決審的申請人。

(四)第四階段(決審):申請人需準備5分鐘自我推薦報告(可自備簡報或是能夠展現自我特色之方式實施報告),並由審議委員實施面談10分鐘每位申請者合計將有15分鐘時間。報告時間將由該會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者該會將酌情補助車馬補助費。決審結果將於9/1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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