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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6-2027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Scholarships)備取生或自費生資格者。

二、甄選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參加甄選。

(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學歷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3.大陸、港澳地區大專校院畢業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三)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6-2027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或自費生資格者。

(四)語言資格:任一擬留學國語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分數以上。

(五)其他:

1.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2.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6-2027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獲正取者,不具申請本獎學金資格。

3.所擬就讀之「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未受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資助提供獎學金者,不具申請本獎學金資格。

4.申請人所攻讀之課程須為全程實體課程,不得為遠距教學課程、函授課程或通信教育。

5.年齡在45歲以下(70年1月1日以後出生)。女性申請人,於報名年齡限制之前,如曾有生育事實者,得檢附子女出生證明,每胎得延後年齡限制2年,兩胎4年,以此類推。

6.支領本獎學金前,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

7.公費生及有服務義務者(例如師資培育公費生、軍警校院生、實習生、軍人、警察、公務人員等),須自行依其身分所涉之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留學事宜,經甄審並獲錄取者,不得以具前述身分為由申請延緩出國留學。具有役男身分者,其出國依兵役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8.倘獲甄選錄取,支領本獎學金期間不得同時領取其他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所稱我國政府出國獎補助款,係指本部及其他機關(構)以我政府國(公)立預算所提供1年以上攻讀學位之經費(如依本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原住民自費留學生要點等提供之攻讀學位獎助金)。

9.曾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1年以上攻讀學位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累計未滿4年,且已完成返國服務義務者,經錄取後,僅得核予政府預算所提供之各類出國獎補助款期限範圍內,4年之餘數。但軍公教人員,曾獲服務機關薦送在職訓練性質出國進修,且已完成返國服務義務者,不在此限。

10.領取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金攻讀碩士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已取得非我國政府預算之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如實填列。

三、獎助金額及年限:每年1萬6,000美元,至多2年。

四、獎助名額:20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五、報名日期、方式及程序:

(一)向校方提出申請:申請人應依照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6-2027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日程,自行向各課程主辦大學提出獎學金申請。

(二)網路報名期間:115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起至1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止,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上傳資料。

(三)報名方式及程序:

1.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115年6月30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完成於線上填寫資料、繳費及上傳報名應繳交書件PDF檔(包括繳費收據)至報名系統。

2.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進行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920-5589分機55,pa5@jesda.com.tw;其他報名問題,請洽(02)7736-5648,dice3@mail.moe.gov.tw】。

3.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簡章相關規定。

六、報名費:

(一)收費標準:新臺幣1,000元整。

(二)報名費優待:申請者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得免繳報名費;經審查不符資格者,應於限期內補繳報名費,否則不予受理。

(三)繳費方式:請於本獎學金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專用繳費單(每位申請人各有不同專用條碼,不得使用他人之繳費單繳費)並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費: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及網路銀行轉帳繳費(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臨櫃跨行匯款單填寫資訊:收款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分支單位「忠孝分行」,收款人戶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405專戶」。

(四)繳費收據上傳:以前述方式完成繳費後,應確認交易明細顯示繳費成功,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將收據或交易成功頁面截圖上傳至報名系統,收據正本請自行收存;或上傳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五)退費規定:概不退還。

七、報名應繳交書件:報名資料一律採電子上傳,請於報名期間依規定格式撰寫並上傳,報名截止後不得補件或抽換。

(一)報名表: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進行網路報名,報名表填寫完成後下載並列印出紙本,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二)報名切結書:請填妥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三)繳費收據掃描檔(或轉帳成功畫面截圖PDF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四)校方正式開立之入學證明文件:本項證明文件需清楚重點標示學生英文護照姓名、入學時間、學位別、系所名稱或研究領域,獎學金備取生或自費生資格,附校徽、校名、學校章戳或校務人員簽名。所送資料如為非英文之外文,應併附中文翻譯;如所申請課程尚未公布甄選結果,亦請提供證明。

(五)所攻讀碩士課程採全程實體授課之學校官方網頁截圖:本項證明須清楚標示校名、學位別、系所名稱或研究領域、授課型式,倘學校官方網頁未載明授課型式,應檢附校務人員郵件等相關證明。

(六)符合報名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繳交國外大學校院系所畢業證件者,如已有國外學歷驗證屬實之文件,應一併繳交);應屆畢業者,應提供由校方開立115年7月31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

(七)學士班成績單(其上應載明修課期間、所修課程名稱、完成學分及所修課程之成績)。

(八)履歷表(限A4兩頁)。

(九)研究計畫(或實務報告),請依附件2格式撰寫(限A4二十頁以內)。

(十)外國語言能力證明:任一擬留學國語文CEFR架構對照表B2級列分數以上證明。

(十一)擬攻讀外國大學校院系所領域之排名資料:請自行舉證提供包括系所領域之世界排名及於該國境內排名之網頁截圖及來源網址,限以簡章提供之格式為準。(※注意:勿提供學校綜合排名)

(十二)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等相關經歷資料。

(十三)其他申請2026-2027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所繳交之文件,倘與上開文件重複則無須繳交。

八、公布獲獎名單:115年9月(公布在教育部網站)。

※相關時程,教育部得因重大特殊狀況予以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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