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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大學校院暨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之中華民國籍在學學生。所稱大學校院學生,係指就讀國內各公私立大學(不包含空中大學)、軍事校院、獨立學院、技術學院、二專或五專四、五年級,修習畢業後可取得學士或副學士學位者。

(二)114年度上學期(114-1)學業成績總平均在80分(含)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低於70分。

(三)長期以實際行動關注社會問題並具體展現領導力、影響力,且未來願意持續為永續發展積極付出。

(四)未曾獲頒該會永續力獎學金者。

(五)非該基金會創辦人家族親屬。

二、名額

(一)大學校院及碩士生組:六名。

(二)博士生組:兩名。

(三)該基金會得視申請及審查情況,保留增額或不足額錄取之權利。

(四)本獎學金每學年受理申辦一次。

三、獎助內容

(一)每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二)免試入選2027年時代基金會Epoch School實戰型國際人才培力計畫(https://school.epoch.org.tw/)

(三)獲邀參加該會舉辦實體或線上活動,例如企業參訪、講座等,以拓展見聞及視野。

四、申請時間

民國115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至5月15日下午17時止(如學校訂有校內截止日,則以校內規定為準)。

建議學生於5月3日(日)前完成上傳,本校統一於5月4日(一)17時前進行審查,以利學生補件可及時審核完成,如學生於5月5日才申請,請務必於獎助學金截止日前主動告知體育與課外活動組承辦人 陳小姐,分機1533,以保障己身權益。

五、申請程序

採線上申請,毋須寄送紙本申請資料。如因故無法完成線上申請作業,請與該會聯繫。線上系統操作說明及附件請參看:https://reurl.cc/xplMGb

(一)申請人

1.進入線上申請網頁: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impact

2.依螢幕指示填寫個人資料及公益活動經歷。

3.上傳檢附文件:(單一文件限30MB以下)

■各學年度正式成績單。

■申論題:請至https://reurl.cc/xplMGb下載申論題檔案撰寫答覆。

所有申請人:

(1)請描述你在學校、社團、工作或社區中,曾主動發起並推動的一項具體社會問題的改善行動。

A.請具體說明在上述行動中,你實際採取哪些作為與執行方式?

B.你為何投入這項社會問題?

C.請具體描述你在實施解決方案過程中,遇到哪些挑戰?你如何因應這些困難?最終產生哪些具體成果或改變?

D.在動員他人參與或與相關利害關係人溝通的過程中,你遇到最具挑戰性的溝通或對話為何?該經驗對你有什麼影響或反思?

E.針對此社會問題,你接下來進一步的行動或計畫為何?

(2)除了以上的社會問題之外,你認為目前社會或環境面臨哪些重要挑戰?你將如何協助解決該問題?

(3)請闡述你的近期與長期目標,以及設定這些目標的原因?永續力獎學金如何直接協助你實現長期目標?

博士候選人:

(4)除了你的研究之外,你希望在專業領域和社會有哪些正向影響?為實現這些目標,你的領導風格預期將如何調整或轉變?

※所有申請人必須簽署並聲明未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來撰寫上述回答,否則可能會被取消資格。

■個人履歷(中英文皆可)。

■推薦信兩封:邀請師長、社會福利或公益團體等人士推薦;請附上推薦人姓名、服務單位、職稱、E-mail及電話號碼等雙聯絡方式、以及與申請人之關係。該會亦接受推薦人將推薦信逕寄該會,由該會代為載入。

■個資使用同意書(請參照附件一,申請人若年滿18歲,請線上勾選「同意」,毋須另行上傳紙本同意書)。

■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請參照附件二,申請人若年滿18歲,請線上勾選「同意」,毋須另行上傳紙本同意書)。

■其他證明文件(如有,請依螢幕指示上傳):

i.特殊表現相關證明:參與國內外競賽或得獎證明、相關研究或參與國際性活動證明、志願服務證明(於慈善、社會福利、公益或非營利性團體舉辦之活動擔任志工服務時數或得獎證明等)。

ii.專利、商標及著作等智慧財產權等文件(僅供該會內部審核參考)。

(二)複審面試www.chf.ngo

經該會初審通過之永續力獎學金候選人將於115年7月上旬參加複審面試,詳細面試日期、時間及注意事項將於該會複審面試通知中詳細說明,候選人如屆時因故無法參加複審面試,將失去獲獎資格。

六、甄選結果

得獎人姓名、就讀學校名稱及頒獎典禮等資訊將刊登於該會官網(www.chf.ngo)。該會亦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獲獎者提供本人之金融機構存摺影本(載有金融機構名稱、戶名、帳號)。獎學金將直接匯入得獎人金融機構帳戶,獎狀則於當年度頒獎典禮頒發。

七、注意事項

(一)該會審查申請案件時,得與申請人本人、學校及推薦人進行電話審核或訪談。該會亦將於徵得獲獎者同意後,不定期進行訪問。

(二)申請人未依前項規定接受電話審核、面談之情形或資料給予不全、錯誤或經查不實,將失去資格,不另行通知。

(三)申請人所提供之申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虛偽不實或冒用他人名義等不法情事,經查證屬實者,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如已領受獎學金者,該會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受之獎學金。

(四)資訊公開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5條第3項第2款規定,該會應主動公開「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捐贈名單清冊,且僅公開其補助、捐贈者及受獎助、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獎)助、捐贈金額」,受獎助者如不同意公開其姓名,得「事先」以「書面」向該會表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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