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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學生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4學年度(114年9月~115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二、名額及助學金金額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三)高中職:三十名,每名貳萬元。

(四)國中:四十名,每名捌仟元。

以學業成績擇優錄取(如分數相同,以自傳及獎狀為審查參考)

三、申請資料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4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14年9月~115年6月)。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四、申請時間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4月30日(四)前寄送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臺東市博愛路425號;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受件申請者於7月31日(五)前寄送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該會若提供成績單影本者,領獎當日需攜帶正本以茲證明。

※須於第一階段時限內寄送114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該會俱備申請資格,而後於第二階段時限內檢附114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該會,即完成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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