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新北市滿6個月以上,在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讀學生。

(二)已享有師資培育學校、軍警校院、特殊教育學校之全額學雜費補助、就讀各類進修學分班、空中大學或第3年起之碩博士班研究所學生及延長修業期限學生不得申請。

二、成績標準:

除新生1年級及五專4年級(視為大專1年級)採計1年級第1學期成績外,其他年級均採計前1學年之2學期成績。(如2年級生採計1年級第1、2學期成績),並符合下列標準:

1.學業或智育成績平均80分,及體育成績70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體育成績60分以上)。

2.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如無選修體育者,或高中職學校依教育主管機關規定免開體育課者,得免附體育成績,請於體育成績欄位勾選「體育免修、未修或已修畢」。

3.若學校成績單為等第或GPA者,須提供由學校出具之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務必上傳該換算表,以利該局查驗。

4.前1學期(1年級)或前1學年(其他年級)有記過以上處分者,不得申請。

三、申請文件:

(一)成績證明文件(應包含學校、學生姓名、學年學期、各科成績及總成績等重要資訊,且需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如學校註冊組核章)。

(二)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

(三)低收入戶證明及學生本人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四、申請方式(系統開放自115年4月1日至4月20日17:00止):

(一)線上註冊及申請:請至新北市高中以上學校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或新北市教育局首頁/(上方)便民服務/(下方)拼圖/高中以上學生獎學金申請網(http://award.ntpc.edu.tw/)。

1.註冊:一律以學生個人身分證號註冊,並參閱註冊頁下方「填寫說明」後,登錄個人基本資料。

2.申請:以個人註冊之帳號密碼登入系統,依個人申請類別提出申請,並上傳成績證明文件(需已加蓋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郵局帳戶封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電子檔。上開證明文件經查核如有不實或文件模糊至無法辨識正確性者,本局將逕取消資格,並追究相關責任

(二)為加速獎學金撥款,申請人均請提供郵局帳號以利快速撥款(不限申請人個人存摺,提供同戶籍直系親屬者亦可,惟申請截止後,已登錄之資料不接受任何方式修改),通過申請者獎學金將逕撥入申請人提供之郵局帳戶。

(三)請於115年7月31日(星期五)自行上前揭申請網站查詢審核結果,該局不另函通知。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