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修正以下三點:
1.調整「申請資格」適用學制。
2.加倍補助申請資格為避免文字疏漏導致誤解,修正成「現設籍大光、南灣、龍水三里之學生、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除須符合...」。
3.修正獎助條例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