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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人資格條件:(以下一至四條件須同時具備

(一)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學生、空中大學生、假日班之進修推廣生、碩士生及博士生)。

(二)113學年度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僅限大專院校學業成績)

(三)113學年度下學期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四)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資格。

2.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3.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4.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5.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請各校協助上傳導師推薦信或自述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俾便查考。

(五)為避免資源重複落在同一學生身上,授權各校篩選時,原則以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之學生為優先,但各校可視學生實際狀況綜合裁量。

二、申請程序:

(一)本校收件時程:至114年09月22日(一)17:00止,請申請學生繳交紙本文件時連同申請表電子檔一併提供至樸華樓1樓體育與課外活動組,逾期恕不受理

(二)檢附文件:

1.獎助學金申請書乙份(格式如附表一,可至金融總會網址www.tfsr.org.tw下載區取得,請勿更改格式)。

2.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證明存摺封面影本及其他符合申請人資格條件之證明文件(請詳申請書審核項目欄)。

(三)本校114學年度正取名額為2名備取名額為2名。(※「備取」為正取受獎學生經該基金會審定確認後,若有缺額將由候補學生遞補)

三、獎助學金之停發及追償:

(一)受獎學生如發生退學休學提早畢業轉學情事,請學校通報金融總會(通報表請詳附表三),尚未撥款之獎助學金將停止發給已退學、休學或提早畢業之學生

(二)受獎學生檢附之申請獎助學金證明文件,如有偽造不實情事,金融總會將追回已受領之獎助學金

四、其他:

(一)該會開設金融教育課程,歡迎受獎學生與其他有興趣的學生均可報名參加,以學習正確金融知識。

(二)該會提供「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輔導資訊說明,以供受獎學生參考,請學校轉知學生,並鼓勵其報名參加。

(三)金融總會期望受獎學生除致力提升學業外,並於課餘報名擔任公共服務或公益活動志工,以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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