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一、申請資格

申請人須同時符合下列各項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就讀國內、外大專校院,包含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及博士班,具正式學籍且仍於修業年限內。

(二)不符合以下身份資格者:五專前三年學生、延修生、空中大學學生、在職專班學生、學分班學生。

(三)曾就讀永齡希望小學,並具相關就學紀錄者

(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之加總平均達60分(含)以上

二、名額及金額

預計錄取名額共1,000名惟該基金會得視實際申請件數及申請人表現情形,保留從缺、不足額錄取、增額錄取及增設獎項等權利;每名獲選學生可獲核發獎助學金新臺幣6,000元整;如另獲頒卓越獎助金者,該金額將另行個別核定

三、申請時間

民國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1月28日下午5時止逾期恕不受理亦不予補件

四、申請資料

申請人應備妥下列文件並一併提交,除第(七)項為非必要項目外,其餘各項皆屬必要文件,請務必齊備,以免影響審查資格。

(一)申請人基本資料。

(二)我與永齡希望小學的回憶。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在學證明,請提供以下一份有效之在學證明文件,作為申請資格依據:

1.學校開立之正式在學證明(需蓋章或具電子簽章)。

2.蓋有當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證明:

1.大學一年級、碩士班一年級、博士班一年級新生,請提供前一學歷成績單(例如:大一生提供高中成績,碩一生提供大學成績、博一生提供碩士成績)。

2.在學學生:請提供113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正式成績單與操行成績證明。

3.成績單須由學校教務單位核發或蓋章,以確保資料真實有效。

(六)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於紙本同意書上親筆簽名後,掃描或拍照清晰寄送,字跡須完整且可辨識。

(七)特殊表現相關證明(非必要項目),例如:競賽成果證明、國際參與紀錄、志工服務紀錄、具名推薦文件、學習歷程資料。

五、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於申請期限內,透過該會提供之線上申請表單完成所有申請資料之填報與上傳。

六、甄選方式

本獎助學金經資料審核符合條件者即具獲獎資格,無需評選。若有特別獎項,將另行設置評選機制,由該會邀請專業委員審核並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甄選結果公布

預計於民國114年12月公告獲獎名單,並以電子郵件其他適當方式通知得獎者。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