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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對象: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Degrees Scholarships)備取生資格者。

二、甄選資格: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者,始得參加甄選。

(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中華民國國民

(二)具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資格者;或截至本獎學金甄選申請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30日),尚未取得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通知,但能提出已申請且所申請課程項目尚未公布甄選結果證明者;需檢附暫准報名切結書。

(三)學歷資格符合下列之一者:

1.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國外大專校院畢業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3.大陸、港澳地區大專校院畢業者,應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辦理。

(四)未曾獲得「新伊拉斯莫斯計畫」或「伊拉斯莫斯世界計畫」碩/博士課程獎學金。

(五)未曾領取政府預算提供留學獎助金累計逾4年(含)以上者。如同時或先後獲政府預算所提供之2種以上出國獎補助金,僅得領取其中一項獎補助金。前已支領過我國政府預算所提供之留學獎助金者,不得申請本獎學金就讀同一學位或較低教育階段學位,且獎學金以扣除前已支領期間,在其累計未滿4年之剩餘支領年限餘數內,檢據核實申領至多2年之獎學金。已取得非政府預算之其他留學獎助金者,請於報名表註明。

(六)申請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獲正取者,不具申請本獎學金資格。

三、獎助金額及年限:每年1萬6,000美元,至多2年。

四、獎助名額:20名(視實際報名及審查結果而定)。

五、報名日期、方式及程序:

(一)申請人應依照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日程,自行向各課程主辦大學提出獎學金申請。

(二)網路報名期間:

114年6月2日(星期一)上午8:30起至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屆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逾時無法報名及上傳資料,請自行掌控報名時間。

(三)報名方式及程序:

1.一律採線上填寫報名表,申請人須於報名截止時間1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完成於線上填寫資料、繳費及上傳報名應繳交書件PDF檔(包括繳費收據)至報名系統。

2.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進行網路報名,【網路報名系統操作問題請洽(02)2920-5589分機56,pa6@jesda.com.tw;其他報名問題,請洽(02)7736-6733,dice3@mail.moe.gov.tw】。

3.填寫報名資料前,請先詳細閱讀簡章相關規定。

六、報名費:

(一)收費標準:新臺幣1,000元整。

(二)報名費優待:申請者持有各該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得免繳報名費;經審查不符資格者,應於限期內補繳報名費,否則不予受理。

(三)繳費方式:請於本獎學金報名系統網頁列印專用繳費單(每位申請人各有不同專用條碼,不得使用他人之繳費單繳費)並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費: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費、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臨櫃繳費(免手續費)、及網路銀行轉帳繳費(手續費依各銀行規定)。

(四)繳費收據上傳:以前述方式完成繳費後,應確認交易明細顯示繳費成功,儲存或列印相關頁面,將收據或交易成功頁面截圖上傳至報名系統,收據正本請自行收存;或上傳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五)退費規定:概不退還

七、報名應繳交書件:報名資料一律採電子上傳,請於報名期間依規定格式撰寫並上傳,報名截止後不得補件或抽換。

(一)報名表:請至教育部歐盟獎學金甄選線上報名資訊網(https://www.scholarship.moe.gov.tw/eu)進行網路報名,報名表填寫完成後下載並列印出紙本,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二)暫准報名切結書:請填妥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上傳報名系統。

(三)繳費收據掃描檔(或轉帳成功畫面截圖PDF檔);或直轄市、縣(市)政府開立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非清寒證明)。

(四)歐盟執委會文教總署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聯合碩士課程獎學金備取生資格通知證明文件;或所申請課程尚未公布甄選結果之證明。

(五)符合簡章報名資格之學歷證明文件(繳交國外大學校院系所畢業證件者,如已有國外學歷驗證屬實之文件,應一併繳交);應屆畢業者,應提供由校方開立114年7月31日前可畢業之證明文件。

(六)學士班成績單(其上應載明修課期間、所修課程名稱、完成學分及所修課程之成績)。

(七)履歷表(限A4兩頁)。

(八)研究計畫(或實務報告),請依格式撰寫。

(九)相關外國語言能力證明。

(十)擬攻讀外國大學校院系所領域之排名資料:請自行舉證提供包括系所領域之世界排名及於該國境內排名之網頁截圖及來源網址,限以簡章提供之格式為準。(※注意:勿提供學校綜合排名)

(十一)個人傑出表現(獲獎、表揚紀錄)等相關經歷資料。

(十二)其他申請2025-2026學年「新伊拉斯莫斯計畫」碩士課程獎學金所繳交之文件全份。

八、公布獲獎名單:114年8月中旬(公布在教育部網站)。

※相關時程,教育部得因重大特殊狀況予以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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