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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海外來台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學研究所學生,取得正式學籍在台已就讀一年()以上,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學生其父親或母親之祖籍符合國民政府熱河省建置之學生。

(二)114學年度學業成績,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分數皆達75分以上者,及操行成績體育成績在乙或75分以上,且未曾受記過處分者,殘障學生及大專高年級如學校無操育課程時得免繳體育成績單研究所碩士班、博士班學生,因延長修業年限、重修及補修者,請勿申請

二、申請文件

(一)獎學金申請表一份。

(二)自傳500一份親筆簽名蓋章

(三)114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各一份。

(四)能證明熱河省籍文件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大專院校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5名,每名新臺幣2萬元。

(二)碩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2名,每名新臺幣3萬元。

(三)博士班優秀學生獎助金:補助1名,每名新臺幣4萬元。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間:申請期間自115101日起10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作放棄論。

(二)申請文件以掛號郵寄105001台北市民權東路三段191873 台北市熱河同鄉會收。

(三)申請者經台北市熱河同鄉會理監事會議審查,並經「財團法人趙自齊教育基金會」同意後,通知得獎人親自前來領取,屆時無法親自前來者,視同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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