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單位資格
(一)社福機構、協會團體、非營利組織:具備國內合法立案資格之社福機構、社區發展協會或與教育議題相關之團體,並實際推動兒童、青少年、身心障礙、原住民、新住民、老人、婦女等族群之教育相關福利服務方案。
(二)偏鄉學校:全台偏鄉(含特偏、離島)學校,由學校單位(或教職員、學生社團代表學校單位)提出計畫申請。
(三)有積極教育需求之學校:非屬偏鄉學校,但有相關教育積極需求者,亦可由學校單位(或教職員、學生社團代表學校單位)提出計畫申請。
為讓更多團體獲得圓夢機會,每一申請單位最多可獲得3次圓夢金之補助機會;惟申請補助之提案次數不在此限。
二、申請與補助原則
(一)秉持在地教育關懷,除必要性支出外,計畫款項請全數使用於服務對象,且不得使用於服務所需之外的軟硬體財產、會務運作、政治或宗教項目中。
(二)該計畫限定專款專用,並確保財務透明公開公信。
(三)所有申請文件不論入選與否,恕不退件。
(四)若為購買器材、設備之贊助需求,應有「財團法人元大文教基金會捐贈」之相關字樣。
(五)所有申請補助之提案單位均應於計畫申請書中敘明該提案所應產出之具體成果,如發表會、影片、活動等。
三、補助金額
(一)圓夢金:選拔通過提案之單位(下稱「獲選單位」),可獲得最高新台幣30萬元之圓夢金(由元大文教基金會依獲選單位之提案內容核給金額),前開經核可通過之圓夢金金額將分兩階段撥款。
第一階段預計於評選會舉辦後,且獲選單位與元大文教基金會簽訂「Dream Big元大公益圓夢計畫」合約書(下稱「圓夢計畫合約書」),獲選單位應將期初報告送交元大文教基金會審核通過,並配合元大文教基金會完成工作會議及計畫宣傳活動後,依圓夢計畫合約書之規定撥款50%。
第二階段預計於獲選單位將期中報告送交元大文教基金會審核通過,依圓夢計畫合約書之規定撥款50%,並配合元大文教基金會完成工作坊、期末成果發表會及期末報告。
(二)上述補助金之實際詳細內容,應依獲選單位與元大文教基金會所簽訂之「Dream Big元大公益圓夢計畫」合約書內容辦理。
四、提案內容
提案內容以教育議題為主軸,並以單位之單一計畫專案申請,服務對象不限族群、性別及年齡,計畫為教育方案、活動或是軟硬體建置,有助促進服務對象學習發展、社會適應等,或共同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DevelopmentGoals,SDGs),皆可主動申請。
此外,計畫應有明確可作為分享或發表之「夢想成果」,與計畫相關人或社會大眾進行成果展示或分享(包括但不限於舉辦一次圓夢展覽、圓夢座談、成發會、或是拍攝一支紀錄影片等)。
單位提案亦可參考以下議題方向,進行撰寫與發想:
(一)教學創新與校園經營:學校作為教育最核心的場域,凡以優化各式教學模式與系統,藉以解決教育問題或優化教育成效者皆屬此類。舉例:特色課程、教師安定、校園組織營造、社會環境與人文關懷覺察等。
(二)社區營造與地方創生:除課堂教育,鼓勵學生創造社會正向影響力,亦為教育的理想目標。因此舉凡針對校園周邊社區、社會進行教育相關服務項目,或申請單位對於全社會教育議題倡導有著力者皆屬此類。例:認識社區、社區教育相關問題優化、原住民/新住民/弱勢家庭/性別平權/社區健康關懷/守護生態平衡活動等。
(三)其他教育議題:凡不在上述兩項目,但以優化各年齡層教育環境為目標之項目,皆可歸於此項。
【註1】相關提案需運用元大文教基金會現有之人力(包括但不限於:志工、企業志工等)或物力(如:金融知識Know-how)等資源進行規劃。
【註2】計畫均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定或實際狀況彈性辦理。
五、申請方式
填妥完整提案資料,以E-mail方式寄至dreambig@fides.com.tw,並確認獲得收件確認之回覆信件,始完成提案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完整將不予受理,項目如下列:
(一)請先完成線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nC8GWZqZmM3jVHor8,並於115年8月31日中午12點前,遞交申請書及法人登記證/立案證書電子檔。
1.請將「第十屆Dreambig元大公益圓夢計畫申請書」Word檔填寫完畢後,一併提供Word與PDF檔兩種版本。
2.法人登記證/立案證書掃描影本電子檔(若申請人為教職員或學生社團,需取得學校同意並由學校出具同意證明)。
(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事項受告知聲明書:請簽章後除了以E-mail方式提供「掃描影本」,請另外將「正本」以郵局掛號方式寄至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59號7樓Dream Big圓夢小組收。
(三)若有其他相關資料(例如活動企畫書、獲獎證明等)可同步於E-mail中附上,或以雲端連結提供,以增加資料豐富度。
(四)填答諮詢可來電本計畫協辦單位「精承永續企業顧問股份有限公司」-Dream Big元大公益圓夢小組(02)8768-1519分機313劉小姐。
六、各項作業期程:(各期程之確切日期得由元大文教基金會視情況自行更動並公告)
(一)徵件報名:即日起至115年8月31日中午12:00前。
(二)書面審查及公布面審名單:115年9月。
(三)訪查:115年9月至10月。
(四)評選會及公布決審結果:115年11月底前(實際日期另行通知)。
(五)期初報告書審及期初撥款:115年12月底前。
(六)志工活動、工作坊及計畫進度會議:115年11月至116年5月。
(七)期中撥款及期中報告書:116年5月底前。
(八)期末發表會及期末報告書審:116年6月底前。
七、後續須配合事項
經確認獲選單位後將進行「DreamBig元大公益圓夢計畫」合約書之簽訂,獲選單位須配合事項如下:
(一)同意圓夢金實際核給金額應由元大文教基金會核定,並分兩階段撥款,獲選單位並應於期限內提供撥款相關資料登記文件。若申請人為教職員或學生社團,需取得學校同意並由學校出具證明與學校同名撥款帳戶影本。
(二)於元大文教基金會規範之期限內提供期初、期中、期末報告書之書面與圖像影音等結案資料。
(三)授權與計畫內容相關之圖文、肖像予活動主辦單位與大眾媒體,在與計畫相關範疇內使用。
(四)同意指派相關人員2名(含以上)出席工作坊、期末發表會與計畫進度會議,並視情況安排接受媒體訪問。
(五)協助主辦單位視需求進行實地訪視活動。
(六)協助企業志工出席時數簽核登記與圖文紀錄,並須協助與計畫相關之數據與資料蒐集提供。
(七)元大文教基金會除宣傳計畫本身之教育理念,更期待進一步協助獲選單位號召社會有志之士理解、認同並參與獲選單位計畫,獲選單位需協助透過網路與自媒體平台號召大眾關注計畫與相關網路任務活動,以及募集志工參與,共同讓夢想發光發熱。
獲選單位後續應配合之詳細規範,仍應參照所簽訂之「Dream Big元大公益圓夢計畫」合約書內容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