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揭來函略以: (一)旨揭要點係該校友會為關懷在臺就學緬甸學生,協助渠等於遭逢急難事故時度過困境而訂定,並提供醫療、生活及喪葬等補助。 (二)全國緬甸僑外生急難救助金管理委員會修訂要點內容,將補助對象由「僑生」擴大為「僑外生」,並調整申請條件及發放標準,以符合實務需求。 (三)在臺就讀高中職以上緬甸僑外生,於遭逢重大傷病、意外事故或其他急難情形,得依要點規定提出申請,經審定後核發新臺幣1萬至5萬不等之急難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