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新住民子女及國人子女皆可參加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新住民子女符合新住民基本法第2條規定之新住民子女(如附件),並限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
二、招收人數:預計招收50名學生(新住民子女40名及國人子女10名)。
三、曾參加新住民子女國內培育營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研習方式:
(一)專業課程:課程規劃主軸以媒體體驗及多元文化發展為主,規劃媒體識讀應用課程並參訪媒體機構並結合錄製完整具創意的PODCAST節目傳遞新住民多元文化自我認同。
(二)依課程內容規劃成果發表會,並安排學員成果競賽,優選者3組,禮券新臺幣6000元。
貳、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活動日期:114年7月14日(星期一)至7月16日(星期三),共計3天2夜。
二、活動地點:暫訂於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四段16號)。
參、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5月1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以書面報名為主,並檢附下列資料;各文件依序放入信封袋,不需裝訂,信封標示「114年新住民子女多元文化培育營媒體體驗」,掛號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收」。
(一)報名表(含中文自傳)。
(二)足資證明在學之證明如有效學生證或學年度成績單)。
(三)語言檢定或學習證明無則免附。
(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五)經歷、特殊表現及得獎事蹟。
(六)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七)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八)新住民子女請附戶籍謄本國人子女附身分證影本。
※資料若經通知補正仍未齊全,視同不符合資格。
三、甄選會:
(一)邀請專家學者就學員上揭報名文件進行甄選,依評分項目擇優錄取50名學員,錄取順序依序為大專校院學生(含學士以上)及高中三年級、二年級、一年級學生。
(二)紙本資料請依附件格式繕打,不符格式者為審核不通過。
(三)甄選評分項目及分數比例如下:
項目 |
分數比例 |
|
自傳(800字以上) |
家庭背景、求學生涯、語言學習經歷等 |
50% |
報名動機及就業願景 |
20% |
|
特殊表現或得獎事蹟 |
20% |
|
語言能力(東南亞語或其他語言檢定或得獎) |
10% |
四、錄取公告114年5月23日星期五公布於該署全球資訊網暫訂或另行通知。
五、報名學員應配合事項:
(一)配合培育營課程之培訓、督導、成果發表及接受採訪等相關事宜。
(二)活動期間不可任意請假、遲到及早退,且參加課程時數需達整體研習時數2/3。
(三)培育營之膳食、保險、講習資料等所需費用,均由該署支付,參加學員之往返交通費及其他個人費用支出,請自行負擔。
肆、聯絡資訊
張小姐:02-23889393分機2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