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相關期程
一、辦理期程:111學年度。
二、申請期程:即日起至111年10月20日止。
貳、補助方式及內容
為鼓勵嘉義市就讀高中職以上學生勤勉向學,並減輕學生家長經濟負擔,促進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及培養優秀人才,由符合資格學生規劃學習需求並主動提出申請,經嘉義市政府審核通過後,購贈符合學習規劃優良書籍。
一、方案一:自主學習計畫
設籍嘉義市並就讀大專院校學生且符合以下資格,主動提出111學年度自主學習計畫,經嘉義市政府審核通過,擇優補助書籍費用(教科書亦可),並以不超過新臺幣一萬五仟元為上限。
(一)設籍嘉義市一年以上,現就讀國內大專院校且具有學籍之在學學生。
(二)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中低收、低收入戶標準,持有嘉義市政府社會處或區公所核發111年度之相關證明文件者(中低收、低收入戶證明應載明學生姓名)。
(三)申請時需附購書原始憑證。
二、方案二:翻翻同樂會
就讀嘉義地區大專院校及嘉義市公私立高中職在籍學生,均可提出申請。本方案採讀書會方式,經審核通過每組補助以新臺幣一萬捌仟元為原則之書籍費及指導費。(方案二本校不適用)
(一)閱讀主題及書籍:以「經典閱讀」或與「課程報告相關」之書籍等二類為原則,申請通過後需至少閱讀一本以上主題書籍。
(二)每組以5人至10人為原則,應推派1位召集人,負責處理小組庶務。計畫討論次數不得少於6次,每次時間至少2小時。且成員出席率不得低於80%。
(三)每組需邀請一位學校專任教師擔任指導教師,每位教師同時指導以不超過兩組為原則。
(四)指導教師每次得酌支指導費新臺幣陸佰元整。
(五)申請本案經費補助時需提交讀書會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
(六)學校應就讀書會所選書籍及活動內容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始報府申請。
三、預計於本計畫結束前辦理成果發表。
參、申請方式
一、本計畫補助需由申請學生所就讀之學校初審通過後。
(一)大專院校學生由申請學生檢附相關佐證資料於111年10月20日以前送達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嘉義市政府教育處。
(二)高中職學生由就讀學校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及經費概算表於111年10月20日以前函送嘉義市政府教育處,並於112年4月30日前檢附原始憑證(造冊)、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冊函報嘉義市政府教育處辦理結案程序。
二、本計畫所稱大專院校係指大學、四技、二技、二專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之四、五年級併入大專院校計,不包括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軍警學校,且不含研究生、學分班及在職專班。
三、本校收件期限至111年10月11日(二)止,請申請學生於該日17:00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體育與課外活動組,分機1533,逾期恕不受理!
肆、審查及補助作業:
一、申請補助案件由嘉義市政府就申請人所備之書面資料,進行書面審查,必要時,得組成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二、審查原則:
(一)優先照顧弱勢生且評估申請內容之需求性與妥適性。
(二)讀書會將視計畫案之完整性及可行性進行審核,擇優補助。
(三)學習活動主題和書本內容與本計畫目標之相關性。
(四)申請書籍預期有引導學生提升學習效益。
(五)申請者自行投入學習及結合相關資源情形效益。
三、嘉義市政府於申請截止日後,將依前開審查原則進行書面審核,獲審核通過者由嘉義市政府補助相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