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身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0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獎助1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三、申請時間
111年09月15日至111年10月15日止,本校收件期間至10月07日(五)止,請申請學生於該日17:00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體育與課外活動組,分機1533,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如為影本,請就讀學校蓋章證明)
(三)戶籍謄本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勞工、農民、榮民、漁民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不受理里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