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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

勞工(含計程車駕駛)身障人士農民漁民榮民原住民本人或其子女,設籍於中華民國滿三個月,目前在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日間部二年級以上、研究所一年級就學;在校未領取政府或學校公費,亦未領取其他獎學金110學年度全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及操行成績均在80分以上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

獎助1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3萬元。

三、申請時間

1110915日至1111015日止,本校收件期間至1007()止,請申請學生於該日17:00前將申請資料繳交至體育與課外活動組分機1533逾期恕不受理

四、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110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如為影本,請就讀學校蓋章證明)

(三)戶籍謄本

(四)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勞工、農民、榮民、漁民職業證明、殘障人士的殘障證明、原住民的身分證明。如為中低收入者,請附鄉鎮區公所證明。(不受理里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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