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時間:111年9月1日開放校務系統,各部別請依列表時間辦妥申請事宜,逾期恕不受理。
歷程
部別 |
系統關閉時間 |
紙本收件 截止時間 |
文件繳交地點 |
日間部 |
111/10/16(日)17:00 |
111/10/17(一)16:00 |
體育與課外活動組 (樸華樓一樓) |
進修部 |
111/10/16(日)17:00 |
111/10/17(一)21:00 |
身心健康中心-衛保室 (教學大樓一樓) |
※相關申請資訊請電洽:049-2563489 分機1533 陳小姐,或至體育與課外活動組詢問。
二、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學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本校具有學籍(不含復學生、五專前三年、研究所在職專班、學分班、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
(二)學生成績:申請之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需達60分以上(新生及轉學生除外)。
(三)家庭年所得:前一年度家庭應列計人口年所得須在70萬元以下。
(四)家庭年利息:前一年度家庭應列計人口年利息須在2萬元以下(利息為去年一年,家庭應列計人口之存款之孳息)。
(五)家庭不動產價值:家庭應列計人口擁有不動產價值總計在650萬元以下。
※應列計人口:
(1)學生未婚者:
1.未成年:學生本人及父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合計。
2.已成年:學生本人及其父母親(或未成年時之法定監護人)合計。
(2)學生已婚者:學生本人及配偶合計。
(3)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學生本人年所得總額。
(六)已請領「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或「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重複請領。
三、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登入校務行政資訊系統,點選「大專弱勢學生助學補助申請」,輸入申請資料後,產生申請表,列印。表單列印後空白處資料務必填寫完整,並請家長、導師、系主任簽章。
(二)最新版本新式戶口名簿(包含詳細記事)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包含詳細記事)正本。
※最新版本新式戶口名簿查詢:https://www.ris.gov.tw/app/portal/647
(三)南開科技大學-大專弱勢助學生校外租屋調查表:請各位申請大專弱勢助學金補助的學生協助填寫校外租屋調查表,網址:https://forms.gle/UDbuDGDhNSXFQv7R8,此份調查表請自行上網填寫無須繳交本組。
(四)若父母離異且有家長未負扶養義務,請填寫南開科技大學弱勢助學金不列計年所得切結書並請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簽名並蓋章。
四、申請操作流程請參照附件。